緊急 環保督察組點名化工問題:化工企業如何整改
化工行業除塵器,化工企業整改,除塵器維修改造據悉,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8年5月至7月組織對河北等10?。▍^)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并于2018年10月完成督察反饋。
小編盤點10?。▍^)公開的整改方案,涉及化工行業的整改情況如下:
江 蘇《整改方案》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的問題進行了逐條分解,細化為50個具體整改事項,包括涉及“回頭看”整改事項34個和大氣專項督察整改事項16個。制定了4大類16個方面重點舉措。
1、江蘇省化工企業密布,數量居_前列,不少企業沿江、瀕海、臨湖或位于敏感區域,環境風險突出。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全力實施化工企業關停一批、轉移一批、升級一批、重組一批,大幅減少化工企業數量和排污總量。但是,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工作不力、審核把關不嚴,對地方上報的“四個一批”清單一匯了之,導致各地漏報、虛報問題普遍,大量化工企業應關未關。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全面完成化工企業“四個一批”清單抽查復核,確保納入省政府“關停一批”范圍的企業關停到位。
整改措施:
(一)各設區市對2017年上報的化工企業“四個一批”清單進行全面復核,省級有關部門以不低于15%的比例開展抽查,進一步推動落實省政府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對省、市兩級核查中發現的該列入“關停一批”名單未列入以及假裝關閉的企業,督促各地政府將其全部納入關停名單,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關停任務。
(三)進一步加大抽查和督導力度,著力規范重要環節的工作流程設計,杜絕漏洞。嚴格落實核查整治工作責任,對發現弄虛作假、工作不實、虛報漏報瞞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涉嫌違紀的嚴肅問責。
2、蘇州市和揚州江都區應納入關停一批的化工企業共530余家,實際上報414家;連云港灌云縣臨港產業區列入“關停一批”的9家企業,全部為2016年之前_已關停的空頭企業。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梳理形成“關停一批”化工企業清單,確保清單真實可靠、應報盡報。
整改措施:
(一)嚴格對照省“四個一批”文件標準,全面組織開展排查、梳理、核實和分類定位工作。連云港市進一步排查是否存在其他已關停的空頭企業列入“關停一批”名單的現象。
(二)做好2017年上報“四個一批”清單所列“關停一批”企業關停工作,2018年12月底前,依法依規完成關停工作。
(三)對漏報的、新排查的確定關閉的企業,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關閉任務。
3、江蘇省農業委員會違反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于2017年11月以來,先后向江蘇常隆農化有限公司等14家生產高毒高殘留農藥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
整改時限:2018年6月。
整改目標:依法依規撤銷違反督察整改方案要求的農藥生產許可證。
整改措施:
(一)對14家農藥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核查、分類整改。一是涉及高毒農藥企業2家,其中1家企業相關產品生產資質已撤銷;另1家企業的產品雖然原藥屬于高毒,但制劑為中低毒的生物農藥,未列入農業農村部《限制使用農藥名錄(2017版)》,給予其資質延期許可。二是涉及非高毒、限制類新增農藥企業2家,相關產品生產資質已撤銷。三是其余10家企業經核實,相關產品不屬于高毒、限制類新增農藥。
(二)強化對高毒農藥產品的審核把關,依法依規審批農藥生產許可。
(三)對在資質有效期內生產高毒農藥的企業,加大監管力度,對違法者嚴肅處理。
4、連云港市灌云縣臨港產業區、灌南縣化工產業園區污染問題突出,環境違法行為多發。但是,連云港市委、市政府對此重視不夠,推進整改不力;灌云、灌南縣委、縣政府懲治環境違法行為決心不夠、態度曖昧。2018年4月,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對兩個園區140余家企業開展排查,發現環保手續不全、治污設施運行不正常、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普遍,灌南縣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等企業甚至通過暗管偷排?,F場采樣監測,灌南縣化工園區36個地表水監測點位中34個_標,其中大咀大溝斷面化學需氧量濃度比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時不降反升,高達299毫克/升。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化工園區企業環境管理逐步規范,地表水水質穩步_。
整改措施:
(一)市、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直接分管環保工作,切實提高生態文明工作在年度績效考核中的權重。成立市公安局生態環境犯罪偵查支隊,重拳打擊生態環境領域違法犯罪活動。成立以市長為組長的化工園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印發整治工作方案,加強督查、調度,強化約談、問責。
(二)灌云、灌南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化工園區整治,調整充實化工園區管委會領導班子,加強環保執法監管力量,制定化工園區整治方案,對列入“四個一批”關停計劃的企業,堅決按要求關停到位。
(三)對包括存在問題的140家化工企業全面開展排查整治,按照環保、消防、安全等標準逐家進行評價核查,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不予復產。對違法違規企業堅決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絕不姑息。
(四)2019年12月底前,灌云縣投入3000萬元,完成對化工園區河道清淤疏浚,新建導流閘、節制閘等引清水工程。完成園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加強水環境監測監控,完成園區污水排口、雨水排口、主要河道敏感地段在線監測監控安裝。
(五)2019年12月底前,灌南縣委托_機構編制方案,實施新一輪水環境提升工程,建設綜合管廊、雨水明渠等工程。投資28億元,對園區污水處理廠實施提標改造。加強水環境監測監控,在園區污水排口、雨水排口、主要河道敏感地段安裝在線監測監控。
5、灌南縣連云港化工產業園、灌云臨港產業區化工園_期貯存大量危險廢物。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加大廢鹽委外處置力度,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加快削減危廢暫存量,杜絕_期貯存危險廢物的現象。
整改措施:
(一)2018年10月底,灌南縣、灌云縣化工園區危險廢物暫存量分別降至135萬噸、032萬噸,比2016年底分別削減57%和75%。
(二)加快灌南金圓環保二期1萬噸/年危廢焚燒項目建設,2019年6月形成處置能力;加快灌云光大一期3萬立方和連云港徐圩中節能一期703萬立方兩個填埋項目建設,力爭2019年底形成處置能力。
(三)充分利用連云港市危廢處置設施削減暫存危廢的同時,加大委外處置力度;開展廢鹽等難處置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加快連云區三吉利化工等綜合利用項目建設。確保灌南縣連云港化工產業園、灌云縣臨港產業區_期貯存的非廢鹽類危險廢物于2019年6月底前處置完畢,廢鹽類危險廢物于2019年12月底前處置完畢。
(四)大力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專項行動,強化教育培訓和抽查考核,嚴厲查處涉廢環境違法行為,不斷提升企業危廢規范化管理水平。
6、鹽城市輝豐公司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長期偷排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水,群眾反映強烈。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督察組先后兩次交辦輝豐公司環境污染問題,但鹽城市及大豐區黨委、政府在查處過程中避重_輕,以舉報不實為名始終沒有開展深入核查,失職失責情況突出。
整改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完成立案查處、突出環境問題整改、非法填埋危險廢物挖掘、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開展生態修復工作。
整改措施:
(一)2018年5月,依法對輝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實施停產整治,對企業及相關人員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撤銷輝豐公司高濃度COD廢水制水煤漿焚燒副產蒸汽和固態發酵菌劑兩個違規項目環評批復。2018年9月,完成對該公司涉及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立案偵查,對企業負責人和相關人員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對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依紀依規問責。
(二)2018年5月,完成對輝豐公司子公司科菲特公司疑似填埋點挖掘,挖出的危廢全部封存。2018年7月,委托_機構對輝豐公司總部東廠區疑似危廢填埋點完成場地調查,報告結論未發現輝豐公司有可疑填埋物。
(三)2018年10月,完成4個總庫容3500噸危廢倉庫的改造,建設年處理廢鹽8000噸的廢鹽減量及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委托_機構對廢水處理系統進行評估,編制廢水提標改造方案;實施雨水和污水管網改造,安裝自動監測與電磁閥聯動啟閉裝置;在整合現有設備的基礎上,增設電絮凝等廢水處理設施,強化高濃度廢水的處理,提升廢水穩定達標排放水平。
(四)2018年7月,委托_技術機構,對輝豐公司及其子公司科菲特公司開展污染場地調查、風險評估,編制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技術方案。依據方案,2020年12月底前,輝豐公司及其子公司科菲特公司初步完成廠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阻隔與管控修復工作。
8、泰州及泰興市認識不到位、作風不實,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問題整改不力。2016年督察期間群眾數次舉報,中國精細化工(泰興)開發園區在長江岸邊填埋3萬余立方米危險廢物,但當地黨委、政府敷衍應對,未做深入調查_上報“不存在違法掩埋化工廢料問題”。2016年督察還發現,泰興濱江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在長江岸邊違法傾倒2.3萬噸應按危險廢物處置的污泥,泰興市承諾將安全處置到位,消除環境風險。但“回頭看”時,當地不僅沒有整改,而且變本加厲,污泥傾倒量還增加到4萬噸,嚴重威脅周邊環境和長江水質安全。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完成長江岸邊填埋危廢的規范處置及場地生態修復;完成長江岸邊暫存污泥安全規范處置及場地生態治理。
整改措施:
(一)2018年6月,召開全市向環境污染宣戰大會,組建向環境污染宣戰指揮部,成立“督察百人團”,制定《泰州市關于動員全市向環境污染宣戰實施方案》,統籌推進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問題整改和9個專項治理行動。嚴格責任追究,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
(二)針對長江岸邊填埋危廢問題,2018年8月,編制完成《泰興經濟開發區一號橋整治地塊綜合治理方案》。落實場地現場防護措施,四周安裝防塵隔離欄,構筑防滲圍堰,安裝防滲樁,場地內鋪設防雨膜,場地下坡邊沿建設雨水收集明溝。2019年8月底前,完成基坑污水、固廢和污染土壤治理,同步開展場地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并根據評估報告及時進行生態修復。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驗收及備案工作。
(三)針對泰興濱江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傾倒污泥問題,2018年8月,完成生化污泥預處理、轉運和暫存工作,所有污泥全部轉運至安全規范的暫存場地。2018年10月,完成生化污泥特性鑒定全部流程。2018年11月底前,完成生化污泥清挖效果評估報告編制。2019年3月底前,完成環境損害評估報告,并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土壤修復方案。2019年6月底前,采取焚燒、填埋等方式,完成所有暫存生化污泥應急規范化處置。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污泥堆存場地調查、風險評估和生態治理。
9、江蘇省在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過程中,鼓勵企業自建危險廢物焚燒設施。但是,一些地方對企業自建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監管缺位,導致危險廢物處置能力量升質降。督察組抽查南通市如東化工園區和泰州市泰興化工園區的22臺企業自建危險廢物焚燒爐,其中17臺焚燒爐達不到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存在環保審批手續不全、治污設施不配套、設施運行不正常、二次污染突出等環境問題。
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
整改目標:規范全省范圍內企業自建危廢焚燒爐環境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整改措施:
(一)南通市:一是2018年6月,對如東洋口化工園區內10家自建危廢焚燒爐企業開展專項執法,對6家存在違法違規的企業依法進行行政處罰,責令改正違法行為。二是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如東10家自建危廢焚燒爐企業_評估,提出關閉、整改、保留意見。201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三是2019年6月底前,如東化工園區保留的危廢焚燒爐運行工況數據接入園區智慧管理平臺,實施在線監控。
(二)泰州市:一是2018年5月,對存在問題的6家企業依法立案查處,責令改正違法行為。二是2018年12月底前,完成6家企業環境問題整改。
(三)全省自建危廢焚燒爐企業專項整治:2019年,組織開展全省自建危廢焚燒爐企業專項整治工作,規范全省范圍內企業自建危廢焚燒爐環境管理。各地對轄區內自建危廢焚燒爐企業按照我國標準規范進行全面系統摸排,對不符合要求的自建焚燒設施限期整改,對無法完成整改的堅決予以淘汏,對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10、“回頭看”發現,徐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不快,落實焦化行業整改任務決心不大。2016年督察反饋至2018年3月,面對大氣污染不斷加劇的嚴峻形勢,徐州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未進行深入的專題研究。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5月底前完成焦化行業問題整改,在整改到位前實施停限產。但徐州市委直至2018年5月才研究部署相關工作。整改方案要求全市11家焦化企業應開展干熄焦改造,至“回頭看”進駐時僅1家完成整改。中泰能源等3家企業在未完成整改的情況下,擅自恢復生產,直至2018年5月才陸續停產,全市焦化行業2017年耗煤1466萬噸,同比消減僅2%,停限產要求沒有得到落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雖多次檢查企業停限產情況,但查而不處,放任不管。
整改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全市11家焦化企業壓減整合為2-3家綜合性焦化企業,整合后焦化企業完成干熄焦改造;焦化產能壓減50%。
整改措施:
(一)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定期研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成立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全力推進鋼鐵、焦化、水泥、電力四大行業布局優化和轉型升級。
(二)2018年12月底前,強盛煤氣、騰達焦化、華裕煤氣3家焦化企業關停退出;2020年6月底前,偉天化工關停退出,中泰能源、龍山制焦、東興能源等3家焦化企業整合搬遷并入沂州焦化,觀茂焦化整合并入天安化工;2020年12月底前,保留沂州焦化、天安化工、建滔能源3家焦化企業,全市焦化產能壓減50%。
(三)達不到焦化行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不得生產。對保留的焦化企業實施環保綜合治理、完成干熄焦改造,鼓勵實施_低排放改造。
11、督察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全省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應全面達標排放。南京市江北新區為完成江北新材料科技園污水處理廠達標整治任務,采取投加活性炭的應急措施進行整改,但對園區企業普遍_標納管等根本性問題不予解決,只做表面文章,不顧實際效果。督察發現,園區81家化工企業中,31家未建設廢水預處理設施,生產廢水直接納管;部分企業還通過罐車將化學需氧量高達數萬毫克/升的化工廢水送至園區污水處理廠,對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造成巨大沖擊。園區廢水_標問題仍未消除,對長江水質安全構成威脅。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勝科水務有限公司廢水穩定達標排放;完成31家企業廢水預處理設施建設;嚴禁企業采用罐車轉運_廢水。
整改措施:
(一)完成南京勝科水務有限公司廢水提標優化改造,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廢水提標優化改造方案制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優化改造,確保出水穩定達標排放。改造期間,加大對企業運行的監管力度,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
(二)2018年12月底前,完成31家企業優化整改方案制訂,其中29家企業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預處理設施建設并投入運行,其余2家在2019年12月底完成關閉。全面排查江北新材料科技園企業廢水處理設施情況和廢水排放情況,完善和提升所有企業排入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接管標準,建立企業、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園區公用事業公司和化工產業轉型發展管理辦公室四級聯防聯控機制。
(三)園區企業_采用管道輸送的形式向污水處理廠排放廢水,且達到接管標準。除環境應急情況外,嚴禁企業采用槽罐車轉運_廢水。
12、針對連云港灌云縣化工園區違反規劃環評引入項目問題,督察整改方案要求臨港產業區于2017年5月底前關閉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化工企業。但“回頭看”發現,灌云縣落實整改要求弄虛作假,列入取締關閉計劃的42家企業中,21家在2016年督察進駐前_已關閉,20家以企業虛假重組、變_營業執照等方式予以保留。園區內連云港盈潤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的9個化工產品項目均屬于規劃環評明確的禁止類項目,至“回頭看”進駐時仍未清理到位。
整改時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目標:對存在虛假重組、擅自變_營業執照的企業進行排查、整改,對規劃環評明確禁止類項目_清理到位。
整改措施:
(一)組織對列入取締關閉計劃的42家企業進一步排查核實,1家企業為非化工企業、2家企業已解決衛生防護距離拆遷問題予以保留,另外39家企業予以關閉。其中,2016年前對14家企業下達關閉決定書,2016年以來對16家企業下達關閉決定書,2018年5月對6家企業下達關閉告知書。2018年底前,對剩余3家下達關閉告知書。2019年6月底前,全部關閉到位。
(二)規劃環評明確禁止類的盈潤化工、寶誠化工、寶升化工、華頤精細化工等4家企業6個項目生產線已全部拆除。剩余的東?;?家企業樂果、辛硫磷、乙酰甲胺磷3個項目生產線,2018年底前拆除到位。
13、徐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銅山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委員會出具虛假認定意見,將徐州中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70萬噸焦炭項目濕法熄焦工藝認定為干法熄焦工藝,虛假整改。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撤銷虛假認定意見。
整改措施:
(一)對虛假認定意見給予撤銷。
(二)對徐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銅山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委員會相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
14、基本完成太湖_保護區化工企業關?;蜣D遷任務。
整改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到2020年,基本完成太湖_保護區化工企業關?;蜣D遷任務。
整改措施:
(一)明確時間節點。2019年底前,蘇州市吳江區、無錫市濱湖區、宜興市分別完成1家、3家和15家企業的關停并轉任務;2020年底前,蘇州市吳中區完成1家企業的轉移任務,宜興市除了符合環保安全要求,依法可以保留的企業外,全部完成關停并轉任務。
(二)強化政策_。無錫、蘇州市政府要落實企業關停涉及的資金、職工安置、資產處置等政策,為企業關?;蛘咿D遷提供_。
(三)強化督導推進。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應急管理廳切實加強整改事項的督導推進,定期調度通報進度情況。按照“兩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加強保留企業的常態督查,發現不符合環保和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責令企業關閉。
15、重污染企業搬遷進展滯后。鎮江市丹徒區茂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鎮江市區,緊鄰居民區,廢氣污染嚴重,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期間被群眾舉報,鎮江市政府承諾于2016年啟動企業搬遷工作,但長期沒有兌現承諾,企業搬遷一拖再拖。“回頭看”督察發現,該企業環境違法問題仍然突出。此外,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搬遷的鎮江天龍化工有限公司至今仍未搬遷。
整改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落實茂源化工、天龍化工關停搬遷工作。
整改措施:
(一)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鎮江茂源化工有限公司職工安置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生產設備拆除工作,做到“兩斷三清”;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廠區土壤污染的調查和修復工作。
(二)2019年6月底前,完成天龍化工生產設備的拆除工作,做到“兩斷三清”;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廠區土壤污染情況調查和修復。
(三)鎮江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狠抓工作落實,嚴格追責問責,確保兌現承諾。
16、鎮江市碳素行業煙粉塵污染嚴重。2018年6月,江蘇省大氣強化督察組檢查鎮江市9家碳素生產企業,其中7家收塵措施不到位,無組織排放嚴重,廠區及周邊堆積較厚的粉塵。督察組現場抽查鎮江市丹徒區飛達碳素有限公司,發現該企業煅燒工序無煙氣收集處理設施,煙氣直排,物料堆場無防塵措施,廠區積塵嚴重。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對全市碳素行業分類治理,整改無望的企業進行關停,在產企業完成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
(一)嚴肅查處7家存在環境問題的碳素生產企業,其中對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的飛達碳素和鎮江碳素制品廠2家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整改無望堅決關閉,其余5家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
(二)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碳素行業無組織排放及收塵措施不到位問題的整改工作。
(三)加強對碳素企業的日常巡查,開展專項檢查,確保企業自覺落實整改,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
17、《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工園區和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確保治理設施穩定有效運行。但督察發現,連云港市灌云縣臨港產業區、灌南縣化工產業園,鹽城市響水生態化工園區等化工園區企業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建設不到位、運行不正?,F象普遍,園區異味明顯,群眾反映強烈。
(一)連云港市化工園區廢氣整治不到位
整改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推進化工園區和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持續_園區大氣環境質量。
整改措施:
一是對灌云縣臨港產業區、灌南縣化工產業園化工企業加大整治力度,加強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收集、處理,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二是將園區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納入正常檢測范圍,頻次為每年1-2次。灌云縣臨港產業區、灌南縣化工產業園利用好LDAR管理平臺,定期調度企業LDAR實施情況。三是對涉及VOCs排放的企業,按照規范安裝VOCs在線連續監測系統,廠界安裝VOCs環境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灌云縣臨港產業區、灌南縣化工產業園建成園區邊界廢氣在線監控系統。四是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加大對三方治理機構的管理力度,對存在治理效果不達標、造假等現象的,依法追責。
(二)鹽城市響水生態化工園區廢氣整治不到位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響水生態化工園區復產的企業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到位、運行正常,園區空氣質量得到_。
整改措施:
一是委托_進駐園區進行排查,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和廢氣整治提升方案制定工作。2019年6月底前,對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工作,園區復產的企業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到位、運行正常。二是2019年6月底前,所有復產的企業建立VOCs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并與園區、環保局聯網。2019年12月底前,完善園區LDAR管理系統,園區建成環境空氣自動化監測體系,監控園區空氣質量。三是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和信訪調處工作,對大氣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厲處罰。園區內企業明確專人負責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并做好臺賬記錄。
18、整改方案還要求,2017年底前,石化企業有組織排放廢氣_安裝在線連續監測系統,廠界安裝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監測設施。至督察進駐時,全省12家石化企業,仍有9家未安裝在線監測系統。
整改時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目標:石化企業有組織排放廢氣安裝在線連續監測系統,廠界安裝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監測設施。
整改措施:
組織對12家石化企業開展排查,督促未安裝有組織排放廢氣在線連續監測系統以及廠界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設施的石化企業,于2019年6月底前安裝到位。
河 北
對中央一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歸納整理出的7個方面57個問題,整改措施清單逐項明確了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確定了282項整改措施。
1、承德上板城 2×350MW 熱電廠項目于 2017 年 11 月建成投產,作為該熱電廠煤炭替代項目的承德中灤煤化工有限公司60 萬噸焦炭生產線并未實施關停,涉及煤炭替代量 71 萬噸/年。責任單位:承德市委、市政府。
整改時限: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標:落實上板城熱電項目煤炭替代方案,關停中灤煤化工有限公司兩臺 4.3 米焦爐,同步做好中灤煤化工兩臺 6 米焦爐凈化改造工作,確保兩臺 4.3 米焦爐關停后居民用氣不受影響。
整改措施:
(一)2018 年 11 月底前,完成 4.3 米焦爐關停及采用 6 米焦爐繼續_供氣_論證和技術設計方案;2019 年 5 月底前,完成中灤煤化工 6 米焦爐蒸汽管道改造工程及其他生產_工程;2019 年 7 月底前,完成 6 米焦爐凈化改造工程;2019 年 9 月,適時啟動兩臺 4.3 米焦爐關停工作,并同步將 6 米焦爐煤氣接入煤氣管網,_居民用氣安全,確保 10 月底前完成關停。
(二)對中灤煤化工有限公司實行限產。組織中灤煤化工制定限產計劃,合理安排生產,自 2018 年 9 月至關停前,確保企業年煤炭消費量削減不少于 37 萬噸,并通過企業能耗報表實時監控。
(三)對上板城熱電廠實行單機運行。除供熱季外,對上板城熱電廠兩臺 350MW 機組關停一臺,實行單機運行,有效控制企業煤炭消費量,直至中灤煤化工兩臺 4.3 米焦爐關停。
(四)建立長效機制。舉一反三,加強對全市所有涉及煤炭替代項目的監督監管,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完善政策體系和管理體系,及早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著力堵漏洞、補短板,從源頭上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2、石家莊市產業結構調整和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進展遲緩。2017 年底前石家莊市政府未完成 65 萬噸焦炭產能壓減任務。
整改時限:2018 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20 年底前完成整改。
(一)焦炭產能壓減整改方案
整改目標:關停新世紀煤化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2 座 54 孔 4350D搗固焦爐,壓減焦炭產能 70 萬噸。
整改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石家莊市政府市長任組長的市焦化行業去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石家莊市焦化行業去產能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協同推進、嚴格執法,形成工作合力。明確井陘礦區政府為責任主體,井陘礦區制定方案、工作計劃,組織專門力量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2.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強化金融政策支撐,加大焦炭企業不良資產處置力度。強化對產能全退企業的政策支持。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
3.妥善進行人員安置。建立職工安置工作組織協調機制,積_穩妥做好產能壓減企業的職工安置,落實好去產能企業職工安置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確保去產能企業職工_業有門路,生活有_。
4._基本民生要求。加快剝離去產能企業承擔的供氣、供暖等社會職能,挖掘替代熱源、氣源,盡快完成替代工程方案設計。新晶焦化負責替代新世紀煤化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承擔的居民供氣任務;鑫躍焦化負責替代新世紀煤化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承擔的居民供暖任務,目前焦爐煤氣管道切改工程已完成到位,_基本民生任務不受影響。
5.制定關停焦爐時間表。在中冶焦耐院的指導下,井陘礦區已制定《焦爐關停實施方案》。新世紀煤化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 11 月 1—9 日,完成煤氣、供暖氣源管道聯接和調試;11 月 10 —16 日,脫硫洗萘工段停產;11 月 17—25 日,氨苯工段停產;11 月 26—30 日,焦爐和冷鼓工段停產,完成所有焦炭成熟排空,焦爐停產完成封存工作。達到省級驗收標準。
黑龍江《整改方案》堅持問題和目標導向,嚴格實行臺賬管理和銷號管理,圍繞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提出的2大方面57項問題,分別制訂了“回頭看”和農業農村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兩部分整改措施清單。
1、牡丹江市在億豐城市煤氣有限公司焦爐落后產能淘汰問題上不擔當,拖延整改。整改方案要求 2017 年 6 月底前完成兩座 3.3 米搗固焦爐關停任務,但牡丹江市委、市政府無視企業長期違法生產、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實際,默許企業“爭取一年的延期關停時間”,導致兩座焦爐直至2018 年 4 月 29 日才停止生產。
整改時限:2019 年 6 月底。
整改目標: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全面推進生態環境保護。
整改措施:
1.深刻反思,吸取經驗教訓。由于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關停的程序和危險性、復雜性認識不足,在推進關停的過程中,力度不夠,擔當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不強,導致企業延期關停。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吸取經驗教訓,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充分調研、實事求是、科學論證、科學決策,合理確定工作目標和完成時限,采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不打折扣地落實。
2.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采取理論中心組學習、政府常務會議、政府專題會議等形式,進一步強化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在經濟建設工作中,切實把環境建設、生態保護放在首位,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處理好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堅決摒棄一時得失,牢固樹立長遠發展的思想,污染嚴重的項目堅決不上,環保不達標的企業堅決整改直至關停,推動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同友好發展。
2、針對齊齊哈爾化工集團公司環境污染問題,整改方案要求及時“清理 5.9 萬噸電石渣、土地恢復原貌”。但齊齊哈爾市僅是采取“污染搬家”的方式將廠區外的 5.9 萬噸電石渣轉移至廠區內堆存,堆存場未采取_防滲措施,且堆存電石渣數量不降反增,達到約 20 萬噸,對當地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整改時限:2020 年 11 月底。
整改目標:齊齊哈爾化工集團公司(現_名為中國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黑龍江昊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昊華化工”)所有電石渣存入符合環保要求的標準化堆場,完成企業廠區外原租賃土地被污染土壤的生態修復工作,修復達到旱田耕作的目標。
整改措施:
1.2018 年底前,新建一個兩萬平方米的符合環保標準要求的電石渣堆放場地,并將現有 20 萬噸散落電石渣存入堆場;新產生電石渣通過綜合利用,及時消納或存入標準化堆場,避免出現違法違規堆放。
2.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修復方案、土壤取樣、治理材料收集等前期準備工作,7 月實施土壤修復。
3.2020 年 11 月底前,按照《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完成企業廠區外原租賃土地被污染土壤的生態修復。
內蒙古《整改方案》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梳理細化為100項整改任務,逐項明確責任單位、監管單位、整改時限、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和監管措施,確定了6個方面的重點措施。
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公司是一家純堿生產企業,所屬堿礦違規侵占草原 11667 畝,礦區管理混亂,現場一片狼藉,大量堿土無序堆放,未按照要求進行覆土種草和地下水監測。未經環評審批,變_部分生產工藝,利用原有采礦坑建設水溶復采系統,未采取防滲措施。
整改時限:2019 年 12 月
整改目標:全面完成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公司違規侵占草原問題整改,針對項目變_部分生產工藝造成的環境影響,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后評價。
整改措施:
(一)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公司 11667 畝草原權屬問題核實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完成實地測量、權屬核對、土地性質認定,對屬于未經審核審批占用草原的依法查處,限期恢復植被。
(二)2018 年 12 月底,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公司完成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對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公司一期、二期治理任務未完成的部分工程逐一核實,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治理。進一步加大企業礦區環境監管力度,責令企業制定礦區管理制度,限期整改礦區混亂現象。2019 年 12 月前完成企業東擋水壩外圍覆土綠化工程。
(三)組織開展對錫林郭勒蘇尼特堿業公司排污渠壩污水及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
(四)責成蘇尼特堿業公司針對項目變_部分生產工藝造成的環境影響,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后評價。
(五)自治區案件查辦組啟動調查問責程序,查清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監管措施:
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指導制定違規侵占草原整改方案,并監督落實。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督促指導企業開展變_部分生產工藝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定期檢查企業整改情況。
江 西對照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梳理出54個問題,制定了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實行臺賬管理,掛圖作戰,銷號落實,嚴防敷衍應付、弄虛作假行為。
1、鷹潭市海利貴溪化工農藥公司危險廢物焚燒爐不具備危險廢物焚燒能力,但仍然長期使用
整改目標:鷹潭市海利貴溪化工農藥公司危險廢物焚燒爐問題整治到位,2020 年底完成整體搬遷工作。
整改時限:2020 年底。
整改措施:
1.拆除鷹潭市海利貴溪化工農藥公司危險廢物焚燒爐,對海利化工涉嫌違法行為依法處罰。(責任單位:鷹潭市政府)
2.規范海利化工危險廢物管理,完善危險廢物暫存庫設施建設,按要求將危險廢物轉移至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責任單位:鷹潭市政府)
3.將該企業整體搬遷列入重點工作,2020 年底前完成整體搬遷。(責任單位:鷹潭市政府)
2、上饒市鉛山縣工業園區企業長期_標納管,園區雨水排口_標嚴重。鉛山工業園區管委會和環境保護部門對整改工作不重視、不推進,園區大部分化工企業廢水預處理設施不完善甚至沒有處理設施,廢水長期_標納管,2018年 1 月至 5 月,園區污水處理廠累計有 70 天進水化學需氧量日均濃度_標,嚴重影響園區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園區雨水排口長期_標,但園區管委會和鉛山縣環境保護部門一直未排查出原因。專項督察隨機抽查發現,新信化工污水排放口出水化學需氧量濃度_標納管 1.2 倍,還利用雨水管網偷排廢水;巨石化工未批先建,無_治污設施,污水直排雨水管網
整改目標: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完善企業廢水預處理設施,做到達標排放,_園區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解決雨水管網長期_標的問題。
整改時限:2020 年 6 月底。
整改措施:
1、依法查處園區企業_標排放、未批先建、偷排直排等環境違法行為。(責任單位:上饒市政府)
2.立即全面排查雨水管網長期_標的原因,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園區雨污分流改造、管網滲漏修復工程,
徹di解決雨水管網長期_標問題。(責任單位:上饒市政府)
3.2019 年 3 月底前,完成各企業在線監控設施三方統一運維管理,涉水企業污水處理站和排口安裝視頻監控,每日上報排水情況,運維單位每日對企業進行檢查。(責任單位:上饒市政府)
4.加強監督管理,督促園區企業完善預處理設施,實現企業排放污水達到納管要求。(責任單位:上饒市政府)
河 南對照反饋意見,細化整改任務,建立整改清單,逐項抓好落實,確保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指出的問題核查到位、措施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確保 133 項整改任務按期完成。
1、2016 年督察指出濮陽市豐利石化公司違規建成 260 萬噸/年限制類煉油石化項目,“回頭看”發現,該公司正在籌劃建設 120萬噸/年芳烴、200 萬噸/年催化裂解等裝置,計劃到 2022 年達到620 萬噸/年煉油產能,其中 120 萬噸/年芳烴項目已取得項目投資備案和環評批復。經核查,該項目生產汽柴油及成品油組分等產品,實際屬于限制類煉油石化項目的組成部分,但地方對此熟視無睹,甚至默許縱容。
整改目標:妥善解決違規問題,類似問題不再發生。
整改措施:
(1)對豐利石化違規建成 260 萬噸/年限制類煉油石化項目、120 萬噸/年芳烴項目取得投資備案和環評批復等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處理。(2)對地方黨委、政府督察整改工作推進不力,熟視無睹、甚至默許縱容違規問題的行為,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持續推進
2、一些城市產業布局不合理。
整改目標:城市建成區內重污染企業有序搬遷改造、退城入園,城市產業布局_加合理。
整改措施:
(1)制定出臺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指導意見,實施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加快城市建成區、人群密集區、重點流域的重污染企業和環境風險大的企業搬遷改造、關停退出,推動實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退城工程。按照城市功能分區,結合城市規劃調整,2018 年年底前制定建成區鋼鐵等重污染企業對標改造、關停、轉型、搬遷計劃并向社會公開。(2)嚴格按照城市環境污染物排放總量要求,科學確定重污染企業清單和搬遷改造方式。對可通過改造實現達標排放的企業實行_地改造;對不能通過改造實現達標排放的企業實行退城入園;對不愿意退城入園或無力搬遷的企業,在符合城市環境規劃的前提下,可利用原廠房、土地_地轉型轉產,或依法依規實施關閉退出。2019 年 9 月底前,大力推進焦化企業特別排放限值改造工作,對不能穩定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焦化企業依法查處。(3)鼓勵支持企業搬遷改造與兼并重組、淘汰落后產能、流程再造、結構調整、品牌建設等有機結合,積_推進綠色化、智能化改造,建設智能車間、綠色工廠、智能工廠和綠色園區。(4)加大政策支持,有序推進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推動實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退城入園工程。
整改時限:2018 年年底前制定出臺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指導意見,退城入園企業 2019 年年底前啟動搬遷工作
3、鄭州市、鞏義市有碳素企業 50 多家,經過多輪整治,污染問題依然多見。抽查發現,滎陽市高山鎮天能碳素有限公司擅自停用瀝青預熱爐電捕焦、焙燒煙氣脫硫系統,焙燒車間無組織排放嚴重;鞏義市榮鑫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在線監測設施參數可以隨意_改。
整改目標:全面完成碳素企業污染問題整治。
整改措施:
(1)加強碳素行業的巡查監管,碳素企業全部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對_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對涉嫌在線數據弄虛作假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2)滎陽市高山鎮天能碳素有限公司完成整改,在密封浸漬罐內對浸漬產品進行冷卻降溫,對車間進行全面密閉,確保異味不逸出;自動在線數據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對榮鑫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實行停業整改。(3)推動碳素企業加快_低排放改造。滎陽市 19 家碳素企業,2 家長期停產,17 家完成煅燒、焙燒工序煙氣_低排放改造;鞏義市 29 家碳素企業,完成煅燒、焙燒工序煙氣_低排放改造 19 家,實施停產 10 家。
整改時限:2018 年年底前完成碳素企業煅燒、焙燒工序煙氣_低排放改造,持續推進
廣 東《整改方案》制定了6大類23個方面的整改措施。
1、部分地區在推進整改時一遇到阻力_畏縮不前、遇到問題_繞著走。茂名市粵西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項目是規劃的我國危險廢物處置重點項目,不僅承擔區域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的重任,也是粵西石化、鋼鐵等我國重點項目的配套設施。項目 2003 年立項,但屢因鄰避效應夭折,至今已 4 易其址,一拖再拖,歷時_過 15 年仍未建成。
整改期限:2020 年年底前
整改目標:2018 年年底前開工,2020 年年底前建成。
整改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茂名市強化擔當意識,落實項目建設主體責任,成立以市長為組長的茂名市循環經濟示范中心建設領導小組,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組織領導和統籌調度,主動協調處理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二)敢于攻堅克難。努力克服用林用地、征地拆遷等困難,多措并舉,積_破解“鄰避”難題,化解群眾矛盾糾紛,全力維護項目社會穩定。做好項目宣傳,進村入戶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積_宣傳項目正面效應。積_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爭取群眾支持,發展當地經濟,為群眾謀利益,化“鄰避”為“鄰利”。進一步制定完善相關應急工作預案,平穩和諧推進項目建設工作。
(三)加快項目建設。嚴格按照《茂名市循環經濟示范中心項目建設工作方案》中具體要求和責任分工,實行掛圖作戰,2018年 12 月開工建設,2020 年建成,形成 11 萬噸/年的危險廢物處置規模。
(四)省生態環境廳加強督辦督促,指導協調。2018 年制定督辦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廳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廳督辦工作小組,每季度到現場協調督辦,積_主動做好項目的環評審批和服務工作。
2、2016 年《危險廢物名錄》_新,新增和細化明確部分危險廢物種類,但全省汽車維修(拆解)行業的廢礦物油、涉煤化工相關行業煤焦油等都沒有按要求及時納入危險廢物統計管理,每年大量廢礦物油、煤焦油私下違規處置。全省汽車銷售及維修企業近 5.2 萬家,每年廢機油產生量近 50 萬噸,但 2017 年按要求申報的企業僅 1496 家,申報廢機油量不足 5000 噸。全省煤焦油申報量 2017 年雖然增加到 42.4 萬噸,但寶鋼湛江鋼鐵公司、韶鋼公司、嘉俊陶瓷等企業 24.5 萬噸煤焦油長期沒有列入危險廢物管理,特別是韶鋼公司 2016 年 8 月以來已累計非法銷售煤焦油近 20 萬噸,且該項目環評時_將煤焦油遺漏。
整改期限:2020 年年底前
整改目標:依法查處相關企業,規范汽車維修(拆解)行業的廢礦物油、涉煤化工相關行業煤焦油等危險廢物的管理。
整改措施:
(一)湛江、韶關、江門等市依法查處寶鋼湛江鋼鐵公司、韶鋼公司、嘉俊陶瓷等企業,督促相關企業將煤焦油納入危險廢物管理。
(二)2018 年起將汽車維修(拆解)行業的廢礦物油、涉煤化工相關行業煤焦油作為全省固體廢物排查工作的重要內容,將排查結果及時納入危險廢物統計管理,督促企業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妥善處理處置廢礦物油、煤焦油。
(三)開展專項整治。2019 年各地組織開展機動車維修(拆解)行業和涉煤焦油行業整治,規范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和處理處置行為。
(四)健全完善監管制度。2018 年年底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制定加強機動車維修行業和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交通運輸、商務、公安等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健全部門聯動、信息互通、齊抓共管的監管機制,強化對相關行業危險廢物的監督管理。
廣 西要堅持問題導向,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強化追究問責,力爭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區整改任務的70%,2020年年底前完成90%以上,其余需長期整改的問題分階段有序推進、抓緊整改。
欽州市怡豐藍天化工有限公司酸浸錳渣庫建設不規范,或直接傾倒堆放錳渣,環境風險突出。
整改時限:2019 年底前。
整改目標:全面排查整治電解錳和硫酸錳生產企業,督促相關企業按照固體廢物貯存標準和規范完善或建設酸浸錳渣庫,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主體責任,_環境安全。
整改措施:
1.開展排查,建立問題清單。2018 年底前對全市電解錳和硫酸錳生產企業的酸浸錳渣庫環境污染治理情況進行排查,對存在環境風險隱患的進行登記,列出問題清單。
2.督促企業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整治突出環境風險問題。2019 年底前,督促企業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和完善管理責任制度,并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完善或建設酸浸錳渣庫,建立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如實申報固體廢物情況。
云 南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歸納梳理出5類58個問題,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清單,逐項明確牽頭單位、責任單位、配合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時限。
昆明市嵩明縣橡膠企業惡臭擾民問題反饋意見指出:昆明市嵩明縣對 2016 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群眾多次舉報的高深橡膠有限公司、鳳凰橡膠有限公司惡臭擾民問題,沒有認真落實整改,僅“以罰代管”“一罰了之”,導致污染擾民問題持續存在。
整改目標:解決高深橡膠有限公司、鳳凰橡膠有限公司惡臭擾民問題
整改時限:2018 年年底
整改措施:
1. 加強監管,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督促高深橡膠有限公司、鳳凰橡膠有限公司按照要求自行拆除橡膠生產線生產設備,注銷排污許可證。
2. 積_推動高深橡膠有限公司、鳳凰橡膠有限公司轉型升級。
3. 加強失業職工_業培訓,積_協調園區其他企業接收失業職工再_業,做好員工_業安置工作。
寧 夏中央環保督察點名的化工問題: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整改的咋樣?
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梳理出的7個方面57個問題,明確了209項整改措施和6個時限節點。
1、關于“有的地方對中央要求落實不到位。2014 年習近平總書記對騰格里沙漠違法排污問題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區及中衛市積_推進整改,并取得積_進展。但從此次現場督察看,存在整改不
徹di,甚至對有些問題放松懈怠的情況。藍豐化工廢氣收集處理不到位,廠區周邊異味_突出;瑞泰科技廢水多次_標排放”的問題。
整改時限:2019 年 10 月
整改目標及措施:
(一)壓實企業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2018 年 12 月底前,全面排查中衛工業園區企業環境問題,對存在的問題拉條掛賬,限期整改,2019 年 10 月完成整改。
(二)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大對環保設施的投資力度,強化工藝升級與改造,解決異味突出和廢水_標排放問題。2019 年 4月底前,督促藍豐化工完成廢氣收集技術改造,做到不逸散;2019年 4 月底前,督促瑞泰科技完成污水處理技術改造,確保達標排放。
(三)加強企業環境監管,強化日常風險隱患與污染治理排查,重拳出擊,鐵腕執法,采取晝查與夜查相結合、突擊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環境監管頻次,強化執法力度,對涉嫌_排、偷排、漏排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確保企業依法排污和達標排放。
2、關于“藍豐化工蒸發池底泥應急處置設施管理不規范,封場不符合《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要求,預留區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瑞泰科技廢水約 6000 噸氯化鈉結晶鹽(危險廢物)長期堆存;利安?。ㄖ行l)60 余噸中間體低品質紫外線吸收劑長期存放于鐵桶,腐蝕嚴重”的問題。
整改時限:2019 年 12 月
整改目標及措施:
(一)2019 年 4 月底前,中衛市指導并推動企業整改突出環境問題,監督企業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相關規定,落實現場貯存 6000 噸氯化鈉結晶鹽的處置去向。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現場貯存 6000 噸氯化鈉結晶鹽的處置工作,確?,F場產生、貯存的氯化鈉結晶鹽全部得到無害化處置。
(二)2018 年 12 月底前,責令企業限期完成對 60 余噸中間體低品質紫外線吸收劑的處理工作,對利安?。ㄖ行l)開展環境安全隱患全面排查,督促企業建立中間體回用管理機制,加強中間體貯存期間管理,
徹di消除長期貯存引發的環境安全隱患。
(三)中衛市監督寧夏藍豐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建立完善解決環境問題的長效機制,壓實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2019 年 4月底前,對寧夏藍豐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封場后續運行維護工作不規范和預留區環境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并要求企業嚴格按照《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對應急處置設施封場工作進行全面整改,完善封場后的運維管理,制定應急處置設施環境監測方案;對預留區組織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依據排查結果督導企業逐一做好整改工作,并進行驗收銷號。
3、關于“藍豐化工、華御化工、明盛染化等企業地下水修復工作難度大、任務重、進展慢”的問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及措施:
(一)中衛市要按照寧夏華御化工、藍豐化工原蒸發池地下水修復實施方案要求及整改時限,監督企業認真落實工作要求,切實加快修復工作,扎實推進地下水污染修復。
(二)中衛市要認真總結地下水修復經驗做法,科學分析修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優化調整修復方案,督促企業切實落實污染治理和地下水修復主體責任,加大資金投入,強化科技_,確保地下水修復工程科學有效、扎實有序推進。
(三)中衛市要切實加強對藍豐化工、華御化工、明盛染化等企業地下水修復工作監管,確保企業嚴格按照污染治理與地下水修復方案進行科學治理,并定期對治理進度、結果進行科學論證,確保治理與修復成效。
4、關于“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吳忠太陽山開發區石料加工、煤及煤化工、油氣化工、冶煉等行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的問題。
整改時限:2019 年 12 月
整改目標及措施:
(一)2019 年 4 月底前,吳忠市組織對吳忠太陽山開發區石料加工、煤及煤化工、油氣化工、冶煉等行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明確整改措施及完成時限。
(二)2019 年 4 月底前,制定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整改方案,分行業、分類別確定顆粒物、VOCs 等無組織排放治理技術路線,明確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無組織排放治理。
(三)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大落后工藝改進與提升,深入開展無組織排放治理。
(四)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保持重拳治污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5、關于“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平羅精細化工ji
地、石嘴山市生態經濟開發區等污水處理設施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問題。
整改時限:2019 年 4 月
整改目標及措施:
(一)2019 年 2 月底前,石嘴山市、平羅縣組織對相關園區內所有涉水企業達標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制定園區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排放方案,明確具體任務、責任單位與責任人。
(二)切實加強污水排放企業監管,園區內所有涉水企業污水_預處理達標后,排入寧夏精細化工ji
地、石嘴山生態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對預處理不達標的工業企業,采取減產、限產或限期整改等措施,確保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三)2019 年 4 月底前,完成寧夏精細化工ji
地、石嘴山生態經濟開發區等污水處理設施治理改造,提升園區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水平,確保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排放。
(四)嚴格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切實加強對園區污水處理廠運維管理,嚴厲打擊違法排放行為。